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 王浪
针对近年来乡镇、县级部门公文处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公文要素不全、文种使用不当、文件体外流转等突出问题的实际情况,阿坝州黑水县三项举措进一步规范全县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是规范报文程序。乡镇、县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公文。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的公文,主送县委、县政府,不得主送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政府领导个人;明确要求报送县委、县政府的情况报告,不得主送县政府办公室。所有文件需报送至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室进行运转,不得直接报送给领导个人。拟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乡镇、县级部门要认真填写“文件签发单”,并由主要负责同志审签。主要负责同志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发的,由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签发,但须在“备注”中说明缘由。拟发公文涉及多个部门的,主办部门事先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报送时,附文件清稿及电子文稿、起草和会签情况说明、发文依据、部门会签意见等相关材料,并应当符合存档要求。涉秘文件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确定密级,并提供定密依据。在文件报送过程中,若需要附电子文档的内容,必须以移动盘拷贝,不能直接从网上传送。
二是提高公文质量。乡镇、县级部门上报的请示、报告等公文,须由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各乡镇党政办、县级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公文审核把关,规范公文格式和内容,并归口统一上报。乡镇、县级部门认真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规范公文格式及内容,做到公文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一致,结构清晰、表述明确、逻辑清楚、文字精炼,公文要素齐全、标识规范。请示性公文须在公文附注处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是提升办文效率。乡镇、县级部门向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报送公文,一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审签,立即印制报出。各乡镇向县政府报送的公文,一般在落款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县级部门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的公文,一般在落款日期之后2个工作日内送达。实事求是地标注公文紧急程度,确属紧急事项的公文,在文中注明紧急原因及办理过程。乡镇、县级部门对县委、政府交办的公文,不能按时限要求办结的,承办部门在办结时限前向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说明原因,并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公文办结后,承办部门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连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件或县政府办公室转办文件一并报送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对未按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办理的公文,除极特殊情况外,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将退回呈报单位按规定重新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