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 曹玲)近日,汉源县皇木镇百货经营户王某正在为买到的三盒假“南孚”电池犯愁时,乌斯河工商所工作人员联系上他。在确定其花了384元换购电池后,工作人员将384元现金交还给他。王某激动地接过被骗的钱,一再表示感谢,并说以后再也不贪小便宜,避免上当受骗。
5月26日,乌斯河工商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两名外地人在汉源县皇木镇打着“以旧换新”的幌子,骗当地百姓用旧电池换购新的南孚电池,并要求换购时补足部份差价。结果换购的新电池完全不能使用,大量群众为此上当受骗。
当日下午,乌斯河工商所工作人员与当地派出所民警在乌斯河镇下沙坝处将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电池的两名不法商贩抓获,缴获尚未销售的“南孚”电池2箱、销售违法所得3400元。
被抓商贩吴某、区某交代,他们在成都市荷花池批发市场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批价值6000余元的假南孚电池,并运至汉源县皇木镇予以销售。两人谎称所销售的南孚电池是厂家新包装,并且伪造了正规南孚电池厂家发票与公章,又采取“以旧换新”补差价的销售方式,兜售假南孚电池。
乌斯河工商所在当地派出所的协调配合下,多次走访受害群众,到受骗者家中调查了解,经过逐一核实购买票据,将两名商贩在皇木镇骗到的赃款全部返还,并向当地群众宣传消费常识,提醒消费者不能贪图小便宜。
据王某介绍,他用废旧电池在两名商贩手中换购了三盒“南孚”电池,并补了384元的差价。每盒“南孚”电池50对,市场价在750元左右,王某本以为会小赚一笔,却听到邻居换购的电池是假电池。王某顿感不妙,拿出换购发票,上面明明写着南孚电池总厂制造,还印有南孚电池厂家的公章。再拿出几对新电池试了试,发现也是不能使用的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