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丹凤县投资783万元修建了铁峪铺镇人民政府公共租赁房项目,用以解决该镇基层公益人员(基层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等)住房困难问题。但该项目建成后,却变成了铁峪铺镇政府的办公场所。铁峪铺镇镇长吴喜说,这个公租房有120套,很多房子闲置,所以他们就先租用一部分房子来办公,虽然知道不符合规定,也接到过房管部门下的整改通知,但是他们感觉“闲置不用也是浪费”。(12月5日西部网)
根据商洛市政府2011年下发的《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虽然镇人民政府因为修建宁西铁路复线,以前的镇政府办公场所被拆除了,新的办公楼没有修建,镇政府就一直在外面租房办公,但也不能因为这些困难,而占用政府工作人员这一“亲兄弟”的公租房用于办公。
新闻报道中镇长吴喜说,这个公租房有120套,很多房子闲置,所以他们就先租用一部分房子来办公,虽然知道不符合规定,也接到过房管部门下的整改通知,但是他们感觉“闲置不用也是浪费”。看似很有道理,但却经不起推敲。
首先是为何闲置。公共租赁房项目,是用以解决该镇基层公益人员(基层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等)住房困难问题,虽然镇政府解决了部门基层公务人员的住房问题,但是难道需要住房的就仅仅只有政府工作人员,而教师和医护人员均在铁峪铺镇有住房,不需要解决困难?这样简单的道理,想必大家都明白,需要公租房的人群不可能仅仅只有政府工作人员,如果仅仅只有政府工作人员需要公租房那就没有必要修建这120套公租房。由此可见,公租房空闲仅仅只是借口,也更能体现公租房分配等工作的不力。
其次向谁租用。群众都怀疑镇政府是打着安居工程的幌子修建楼堂馆所,而镇政府却告知他们是从房管局临时刚租过来。然而,同时房管局却向镇政府发送了整改通知,可见,镇政府的租用借口也是不攻自破。
从这些“借口”中可以看出镇政府的心态,无非是因为基层公益人员都是由镇政府管理,所以镇政府有困难,这些“兄弟”毫无疑问的要全力支持,所以借用一段时间公租房就理所应当,但这样的歪理岂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