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月如水
“犯有受贿罪的绥德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张宝林官复原职。”近日,华商网论坛有网民发帖称,2013年底,绥德县人民法院判决张宝林受贿罪成立,但因数额较小,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网帖称,今年3月,绥德县公安局召开的一次局党委会议中,仍讨论通过了由张宝林继续担任巡特警大队大队长一职。(6月15日 中国青年网)
犯了罪受了罚,理应受到惩处。尽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也避开了牢狱之灾,不过正所谓“死罪已免,活罪难逃”。从古至今,凡是犯了罪的官员,即使罪再小,也会有降官职,或者是“发配”之说,惩罚教育是在所难免的。但是这位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张宝林,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作为公正的代言人,却知法犯法,收受吸毒人员给予的2万多元,尽管只得了5600元,其余用作购买巡特警大队办公用品等开支,但是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不是贪大贪小的问题。试问作为人民警察,作为保一方平安的卫士,只因犯罪分子的金钱诱惑就全然忘记自己肩上责任和重担,只因有钱就好说话就网开一面,只因2万多元就忘记做干部的底线,如此这般叫群众如何把自己的生命财产信任地交与警察?叫公众该如何面对这公平和威严的执法人员?因为有这样的贪心和贪念,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面对如此危险的举动,面对即将坠入深渊的干部,我们的组织没有严厉的警醒,没有及时地给予警告,却居然“官复原职”!“官复原职”这是对有错误的干部的纵容,有了错不纠错不处理,只是睁只眼闭只眼,你好我好大家好,这样的举措不是保护干部,只是将干部推向更深的泥潭。当事人会以为,不过如此,一切照旧。”官复原职”是践踏了群众的信任伤了群众的心,大家期待这个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大家希望官员是真的为民务实清廉,那些大贪小贪都应该付出代价,给人民一个交代。但是没有降职,没有发配,居然是官复原职!冻结人事权也好,没来得及调整也罢,不管什么借口都难以挽回公众对政府的失望,大家猜测官官相卫、暗箱操作等等之类,但是最受伤的却是政府公信力。
“有错必纠”方为上策,不管对这个县还是当事人,都应该尽快妥善处理此事,给民众一个清清白的交待。
雅安市荥经县委组织部 王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