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办错案”。昨天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位检察官办的、距今已经9年的经济纠纷案件。受各界关注的是,检察官举报自己,是因为办案期间所做决定都非自己本意,而是“依领导意见作出”。(11月21日 新京报)
不管这个错案过去了多少年,笔者首先要对这位敢于举报自己的退休检察官点个赞,谁不会犯错呢,重要的不是犯过错,而是能敢作敢当,知错能改。再看这个事件,笔者始终有三大疑虑不得而知。
问题一:“案子是受到了某些领导干预”中的“某些领导”是谁?
能影响到一个案件审判结果的领导,想来应该“大有来头”,虽然报道中未提及领导的职务和名字,领导退休与否、背后是否有巨大的关系网我们也不得而知,但笔者相信所有读者都希望关于这位领导的所作所为能被披露出来。
问题二:领导干预案件办理目的何在?
擅用职权干预案件办理,要么是跟自己的利益有关,要么是跟与自己关系亲密的人的利益有关。在这个案件中,高尚的“罪名”是挪用资金罪,那么必定是跟金钱有关系。这位领导是为了掩盖自己或与自己关系亲密人犯下的经济问题还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故意栽赃陷害他人,我想这也是这个案件接下来最令人关注的地方。
问题三:法检系统如何做到案件办理公平公正?
法检两院本应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然而由于领导的干预而主动或被迫改变案件审理结果,不仅使有罪之人逃脱惩处,使无罪之人白白蒙冤,亵渎了手中神圣的权力,更让百姓对法检两院失望,对宪法和法律失去信心,对法制社会失去希望。宪法和法律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载体,如果人民群众的利益最终在法检系统受到损害,法制社会也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即。
高尚的案例可能不是唯一,甚至可能会有因为“上级领导”的干预而发生情节更严重的冤假错案,更有可能不会出现孟宪君这样敢作敢当的检察官,让冤案得以被重新审理。但作为构成法制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将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维护好人民的合法权益,将是一条值得探索的非常有意义的道路。笔者与绝大部分网友一样,希望那些冤假错案得到公正公平的审理,更希望不要再因为权力的干涉再发生一起冤假错案。
雅安市荥经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