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凝聚全县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科学总结提炼石棉精神,进一步引领和激励全县各族群众在推进“一极三中心”建设中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团结奋进,着力建设生态、宜居、畅通、文明、平安、和谐新石棉,中共石棉县委宣传部面向全县广泛征集石棉精神表述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组织名义或个人参与征集活动,也欢迎在外的石棉人和关心石棉发展的外地朋友踊跃参与征集活动。
二、征集要求
(一)要彰显石棉地域文化、历史传统、时代特征、发展定位和县情特色。
(二)要传承石棉历史,也要立足石棉现实,更要引领石棉未来。
(三)要充分体现石棉人民的精神风貌、优秀品质和发展理念,使之成为激励全县人民热爱石棉、建设石棉、奉献石棉的强大精神动力。
(四)要充分考虑群众的认可度和传播的广泛性,内涵丰富,言简意赅,语言平实,以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
(五)表述语一般不超过20个字,创意说明不超过300字。
三、征集时间
2012年3月9日截止(信函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四、投稿要求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讨论拟定石棉精神表述语,并按照要求报送征集内容。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寄、传真投稿或电子邮件投稿等方式报送征集内容,不得重复投稿。邮寄来稿请寄:四川省石棉县委宣传部欧阳小聘收,并在信封右下角注明“石棉精神表述语征稿”字样。邮编:625400;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35—8862153;传真:0835—8858293;电子邮箱:907797311@qq.com。
五、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设入围奖1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被全文选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各类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六、特别声明
(一)应征稿件必须打印或书写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投稿人请自留应征作品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二)应征稿件必须是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活动组织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并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四)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内容。
(五)本次活动有关事项由中共石棉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石棉县委宣传部
201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