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北郊乡人秦源已28岁,家庭不算富裕但为人老实。眼看到了适婚年龄他还单身,家人急着为他寻求一个合适的相亲对象。而这时,雨城区碧峰峡镇的王艳梅也被家人催着结婚。如此一来,两人经介绍走在了一起,并很快结婚。可是,让两家人没想到的是,酒宴第二天这对新人就办理了离婚手续。
大龄男青年找到女朋友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身边同龄人的孩子都已经开始上幼儿园了,秦源却依然单身。在父母看来,秦源性格内向,不善言辞,农闲时打打零工,经济收入不高,这样的条件即便在农村也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对象。父母总担心他可能打一辈子“光棍”,为此焦虑不已,到处托人为儿子说媒。
王艳梅的家人与秦源的父母做着同样一件事。今年23 岁的王艳梅长相平平,文化水平也不高,性格还比较泼辣,在父母的催促下,她也希望尽快成家。经人介绍,秦源与王艳梅很快便走在了一起,并于4 个月后就匆匆领证结婚。
“其实我们没有多少感情基础,她爱耍脾气,我总是让着她。”秦源说,交往期间,虽然两人家庭距离不远,但农村琐事繁忙,一个月最多见面4次,相处时间不到12 个小时。
洞房内夫妻大打出手
今年6 月初,硕大的“喜”字贴在秦源家的墙壁中央。“男光棍”终于讨到媳妇了,邻里乡亲纷纷上门贺喜。按照雅安的习俗,男女双方各办一场婚宴,但考虑到双方距离不远,加之经济条件都不算宽裕,所以两家合计,决定婚宴共同在男方家操办。
结婚就会收红包,由于男女双方的宾客都齐聚一处,便共用一个礼簿用以记录礼金。而正因如此,两家出现矛盾。
婚宴当晚,两家围坐在一起清点礼金,礼簿登记双方所收礼金是5 万余元。秦源的父母说,既然是两家一起出钱办婚礼,礼金也应两家平分。但王艳梅的父母却说:“我们家亲戚多一些,收礼当然多些,再说女方本就应该受优待,应分4 万元。”秦源的父母不同意这话,双方继而发生激烈的争执。
秦家说,礼金不平分,以后别人家的红白喜事还得自家去还,负担大,且不公平。而王家却说,秦源与王艳梅结婚时,下的聘礼十分寒碜,在金钱上也如此计较,太不重视女方了。
争执虽没个结果,可新人总得入洞房。新婚夫妻进入新房后,脾气火爆的王艳梅不停数落秦源,言语间对他的父母还有谩骂之词。这一次,内向的秦源没有沉默,怒火中烧的他从凳子上一跃而起,给了王艳梅一耳光,并把她推倒在床,一手掐住她的脖子。
秦源涨红了脸,而被掐住脖子的王艳梅手脚乱蹬,脖颈青筋凸显。发觉状况的秦源父母冲进房门,才结束了这场打架。
后悔离婚父母劝和
次日,王艳梅提出离婚,而秦源也没过多挽留,两人一早便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
眼看好不容易找到的儿媳妇又将离去,秦源父母的心里五味杂陈。“如果我们不那么固执,他们也不会打架闹离婚了。”几天后,老两口带着礼品,坐上了前往碧峰峡的车。而王艳梅的父母也正为此事发愁,女儿脾气暴躁,一般男性难以接受,喜宴第二天便离婚也有损名誉,别人难免说三道四。双方父母围坐一桌,都为当初礼金分歧而后悔,劝儿女复婚。
在父母的劝说下,秦源登门向王艳梅道歉。7月初,王艳梅回到秦家,但这一次,两人没有忙着再办理结婚证。他们深刻地认识到,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生活中也应互相理解,感情稳固后,再登记结婚也不迟。
相关法律
礼金归属视领证与喜宴顺序而定
据雅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雷磊介绍,如果当事人双方在领取结婚证后举行婚礼,并收取礼金,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礼金依法应视为亲友对当事夫妻双方的赠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按照我国传统习惯,礼金一般是礼尚往来,有送礼有还礼,礼金构成较为复杂。实际操作中,礼金如何分配,每个家庭情况不同操作方式也不同。如果当事人双方是先举行婚礼收取了礼金,再领取结婚证,从法律意义上讲,在举行婚礼时尚未成为夫妻,在离婚时涉及礼金分割等情形时,宜从区分各自亲友所赠数额上来把握。
无论是哪种情形,“清官难断家务事”,最好是双方寻找平衡点自行调解解决。
(感谢市民文女士热心提供新闻线索,为保护当事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