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112元的标准(以下简称省平均工资),近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11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从2011年1月起,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待遇计算中所涉及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均使用33112元的新标准,比2009年的标准28563元增加了4549元。这就意味着,不论是企业参保,还是个体参保人员,都需要补缴今年1—6月的养老保险费。已领取养老金人员,其养老金增加的差额部分将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划入其养老金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