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成都市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酝酿3年的《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后市民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拆除承重墙等行为最高将面临10万元罚款。
《条例》明确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包括3种情况:拆改房屋结构、增加夹层及其他可能影响房屋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的行为,都应当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取得《房屋结构安全标准书》后方可实施。《条例》规定,凡擅自进行装修、改造、维修加固或者未按《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若拒不改正,属住宅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属非住宅的,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