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 刘庆红)近日,市民陈小姐向新报打来电话说,自己是初婚,与丈夫只生了1子,但是丈夫是再婚,与前妻也有1子,问是否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
据华兴街社区工作人员蒋女士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国家会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指夫妻双方均只有1个子女。而陈小姐的丈夫已有1个子女,现在他们又生育了1个子女,已经不符合法律规定,故不能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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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30天内审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