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提供酒杯也算服务
记者 高欢
3日晚,市民白先生致电新报热线8528777,称在川农附近一家自助烧烤店吃东西时被收服务费,白先生认为,虽然他们自带酒水,但是自始至终并没有让店内任何工作人员服务,这个服务费收得实在不明不白。
顾客:自己开瓶自己服务
“凭啥子要收取我们40元的服务费?”
7月3日晚,白先生和朋友一行10多人到市区一家自助烧烤店吃烧烤。在吃烧烤的过程中,白先生发现店内的啤酒一件比商铺贵20元左右,有朋友见状便去附近的一家副食店买了两件啤酒带到烧烤店。吃完饭结账的时候,白先生被烧烤店老板告知要收取40元的服务费。“我们的确是自带了酒水就餐,但都是自己开瓶自己服务,根本没有麻烦餐馆的服务员,这个服务费从何收取?”
“这简直是在宰客,强制顾客消费酒店里的酒水。”白先生的朋友气愤地说,现在很多饭店、宾馆里的酒水实际上实行的是包场销售,也就是说一个餐馆或酒店只卖一种酒水。现在又冒出这种所谓的服务费,实际上是限制消费者的消费。
就此,不少市民认为,向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所谓的服务费,实际上是变相收取“开瓶费”。但没有明示也没有告知不能自带酒水,更没有为顾客提供服务,何来服务费?
店主:提供酒杯也算服务
3日晚,记者在接到白先生电话后立即赶往该烧烤店。店主告诉记者,烧烤店赚的就是酒水钱,客人自带啤酒每件收20元服务费。白先生带了两件酒,所以一共是40元的服务费。针对白先生所说的并没有动用服务员,为何收取服务费的问题,该店老板表示,为他们提供场地、提供酒杯都属于服务。此话让一旁的白先生感到很费解。虽然自带了酒水,但还是在店内消费了近300元,难道这不包括酒杯和场地费吗?
面对白先生的发问,店老板显得很不耐烦。最终双方达成协调,收取了10元的服务费。
随后,记者走访了我市其他烧烤店、饭馆、咖啡厅、KTV等餐饮娱乐场所,各店的工作人员均表示,自带酒水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消协:不得强制收取服务费
服务费该不该收取?市民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吗?对此,记者采访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市消协秘书长郑树平告诉记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在哪里买酒水是消费者自己的选择,餐馆工作人员无权干涉。强制性收取服务费不符合规定。
市消协相关人士认为,明示服务费收取项目时,餐饮企业不仅应该将收费标准在显著位置标示,还应该在顾客消费前再次予以提醒,以便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在得到餐饮企业的提醒后,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消费;如果消费者在消费前没有看到相关提示,也没有得到店方的提醒,事后有权拒绝支付。
“餐饮企业关于‘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属于霸王条款。”郑树平称,消费者在消费前可以先问好是否收取,若要收取服务费便可拒绝消费,若餐馆态度恶劣,损害到消费者权益的时候可即时向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