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灾后四年,四川地震重灾区城镇居民收入不仅快速恢复,并且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与此同时消费支出也保持了同步快速增长,居民生活质量较震前有了明显改善。2011年四川省51个地震重灾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66元,人均消费支出12677元,分别比2008年增加了6212元和4450元,年均递增16%和15.5%,分别高出同期四川省平均水平3.4和3.2个百分点。在收入方面,以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32.7%为最快,其次是转移性收入,增速达18.9%;在支出方面,家庭设备用品、教育文化娱乐和交通通讯列增速前三位,分别为26.7%、26.5%和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