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以来,上里镇 “四措并举”夯实了群众基础,在抢险救灾、灾民安置、物资发放、灾后重建的各阶段,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未发生一起影响恶劣的矛盾事件,实现从抗震救灾到灾后重建的平稳过渡。
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社会稳定、民心安定
打牢基层基础,画好党群“同心圆”。地震前,上里镇各届党委、政府就非常重视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要求包村干部每个星期至少三天要进村入户,和群众交流,了解全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地震发生后,上里镇党委领导班子立即召开班子会和包村干部会,要求包村干部全体下沉到村上,当好“四员”带领和帮助群众渡过难关。
做好优质服务,建稳党群“贴心网”。地震发生后,镇党委政府立即召开党委会,决定成立九个临时党支部,每个临时党支部下成立四个临时党小组,帮助群众恢复生产、过渡安置、治安巡逻、办理事务、休闲娱乐等,有效地解决了临时安置点内的治安、纠纷、水电、防疫、文体活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到了群众身边,增强了受灾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认同感、亲近感,形成了党员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和谐景象。
畅通群众言路,架起党群“连心桥”。在平时的工作中,上里镇各级党组织就积极召开户长会、院坝会,让老百姓畅所欲言,了解他们的心声;地震发生后,上里镇党委立即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大家访”、公布监督电话、发放“帮扶卡”等方式了解受灾群众现在的生活状况,听取群众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架起党群“连心桥”。
坚持群众路线,展现群众主人翁形象
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做。在平时的工作中,上里镇就把群众自己的事情交由群众自己评,如低保、困难户的评定、计生家庭奖扶特扶的评议都由群众代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评议。地震后,更是充分引导群众发扬主人翁精神,不等不靠,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和生产自救,在物质发放中,群众自己动手,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先发重灾户和老、弱、伤、病、残户,再发其他受灾户;在房屋定损过程中,按照专家现场查看,介绍等级评定标准,村民代表评议,政府工作组配合的方式,将房屋定损评级交给群众自己办,有效降低了不稳定风险。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有反映、有回应,再交给群众做决定。在抢险救灾、物质发放、房屋定损、过渡安置等阶段,有些群众不满,或直接到政府诉说、或写信访件反映的,政府在接到这些信息后,会给受灾群众详细讲解相关政策,并将这个信息公示到该村,由该村群众监督,对需要另行评定的,组织村民代表再一次进行评定,将行使权、决定权都交给群众,让群众服气。
充分发挥群众自治能力。在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户口界定矛盾突出,为了减轻镇、村两级的压力,充分发挥群众的自治能力,在党委、政府的主持下,各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将政府起草的《户口界定实施意见》交给村民代表评议,对《意见》合情合理合法的建议和意见予以采纳,让群众自己实实在在的参与其中,减轻了他们对政府、对《实施意见》的抵触情绪。
全民参与,共建美丽新上里。为了提前做好灾后重建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灾后重建稳妥推进,将灾民的思想统一到统一部署中来,在许多村民排斥异地重建的情况下,上里镇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不搞强制推进,广泛深入的宣传灾后重建政策,争取群众对重建政策的支持和拥护。5月12-14日,先后组织3批次百余户严重受灾户深入汶川、茂县、北川、绵竹等地,考察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成果,使灾后重建“要我这么干”变成“我要这么干”,消除了对灾后重建政策抵触,为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讲究群众工作方法
广泛宣传,带领群众积极向上。上里镇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歌颂共产党,使老百姓积极紧密的围绕在党周围。地震发生后,上里镇各级党组织更是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身先士卒,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使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党、了解了党员、更积极的配合党员、干部的工作。对群众中部分有不良倾向的人员,也引导他们以积极向上的态度面对问题。
注重节点研判,防患于未然。灾后临时安置、救灾物资发放、农房定损、临时过渡费的发放、农房重建和加固维修资金的发放都存在着潜在的群体性的社会不稳定隐患,上里镇党委政府对掌控好每一环节的每项工作进行前都会开展全方位的研判。每一项与灾民相关的措施制定和政策实施前有针对性的调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及其影响面和影响程度。在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后,通过召开镇党委班子会和包村干部会,汇总情况,分析预测下一步可能出现的稳定隐患,超前提出工作对策,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政策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矛盾排除,将问题解决在第一线。地震后,上里镇每天召开两次会,即早上的工作安排会和晚上的信息收集会。包村干部、工作组成员每天深入基层,倾听民声,对有可能产生的矛盾或即将发生的矛盾进行收集汇总,研究解决方案,将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内化解。
循序渐进,将问题化解在无形中。在抗震救灾期间,上里镇坚持循序渐进的群众工作原则,通过宣传教育、开户长会、院坝会、村民代表会等,使群众慢慢了解相关政策,并带领严重受灾的群众,到汶川等“5.12”地震后重建的地方参观学习,慢慢转化他们的思想,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群众工作与法制宣传相结合
上里镇在积极开展群众工作的基础上,还结合镇综治办、司法所给群众宣传政策法规,教育和引导群众合理合法提出诉求,对于个别顽固、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法分子,坚决予以打击。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力开展。上里镇在抗震救灾期间,将人民调节工作与法制宣传、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对一些典型的、带有普遍性的、有教育意义的纠纷,进行集中调解、公开调解、邀请旁听,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发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业优势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上里镇司法所的职能优势,搭建平台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调解和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