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芦山特大地震发生,雨城区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反应、坚守工作岗位、履行监督职能,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以扎实过硬的作风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保证了救灾物资接受、发放、管理的廉洁、高效、规范、有序、阳光、透明,为全区抗震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关于全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明确纪律要求。强有力的工作纪律、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是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有力保障。地震发生当天,区纪委监察局即制定下发《关于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严明纪律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并对工作纪律作了重点强调;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推进和形势的变化,又及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在深入开展抗震救灾中的纪律、作风、效能作了更进一步的规范,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纪律要求。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区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3个专项督导组,出动人员30余人次,对全区各级各部门抗震救灾开展情况、人员到岗情况、工作效能情况、作风纪律情况进行多轮次的深入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中未发现一起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影响和贻误抗震救灾的行为。
二、关于救灾款物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制定一系列制度,将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行为关进制度“笼子”。先后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严肃纪律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分配管理使用的紧急通知》、《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高效廉洁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规定,并制定了救灾物资区、乡、村三级接收、发放流程,将全区各级各部门救灾款物接收、拨付、发放、使用等全过程以制度加以规范,切实做到制度先行、预防在前。
二是加大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覆盖全区的区、乡镇(街道、姚桥新区)、村(社区)的全程参与的三级纪检监察救灾款物监督检查体系;区纪委监察局组建3个监督检查组分赴全区23个乡镇(街道、新区),特别重点对上里镇、中里镇、碧峰峡镇等受灾重点乡镇的救灾物资发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制作监督检查宣传标语300余幅,广泛张贴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物资发放点。主动参与到发放、接收等重要环节,在区级和各乡镇、村救灾款物集中接收发放点成立监督点,指派纪检干部全天候对救灾款物集中接收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查,并公布全省投诉举报电话“12388”和区纪委24小时信访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箱,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投诉举报渠道。截止25日14时,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设立监督检查点(岗)90余个,纠正问题20多个,提出意见建议30余,确保了全区抗灾救灾物资接收、发放廉洁、高效、规范、有序。
抗震救灾,众志成城。雨城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整合全区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干部作风、效能及抗震救灾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力确保全区高效救灾、廉洁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