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2012年伦敦奥运会赛程已经过半。尽管距离伦敦十分遥远,但全国各地依然刮起了“奥运经济风”,凡是能与奥运沾上边的商品,都受到了体育“发烧友”的极力追捧。
昨(8)日,记者在淘宝网上看到,与易思玲、孙杨、叶诗文等奥运冠军相关的商品琳琅满目,销量也呈现出“爆棚”趋势。然而,购物网站上部分商家“傍冠军”的行为是否有侵权嫌疑?
网店与奥运冠军“套近乎”
商品售价有点高
记者在淘宝网上发现,不少商家都借着孙杨、叶诗文等奥运健儿夺冠的热劲儿,大打奥运冠军牌。一款售价为79元/件的“孙杨奥运冠军短T恤”最近一个月内已售出1173件,而另一款“易思玲彩色发卡”近期也已累计售出909件。
随后,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奥运冠军”,网页上立即出现了“奥运游泳冠军叶诗文所用的游泳镜”“叶诗文最喜欢的睡裙”“奥运冠军孙杨出场时所带的音乐耳机”“孙杨最喜欢吃的鱿鱼丝”等商品,就连不起眼的狗粮也被标榜为“孙杨家所养小狗的专用狗粮”,有的商家甚至给避孕套贴上了“易思玲最爱”的标签。这般此起彼伏的“拉关系”“找门路”,实在令人哭笑不得。
更让记者惊讶的是,这类商品一旦与奥运冠军挂上沟,均以高价格示人,其中,“孙杨奥运魔音魔声专业版耳机”价格高达1680元/副,“冠军叶诗文最爱吃的精品奶油手剥山核桃”卖到22元/250g的高价。
商家称不涉及商业利益
律师:行为涉嫌侵权
商家这种“傍冠军”行为是否涉嫌侵权?记者以买家的身份咨询了一个销售“孙杨同款魔音耳机”的网店店主。据店主介绍,该款耳机并非孙杨代言,但是他非常喜欢这款耳机,所以才会在奥运会出场时带着它。当记者询问为何会在商品上标榜孙杨的名字时,店主表示仅仅想借孙杨的“冠军风”提高所售商品的知名度。
随后,记者就商家将商品冠以奥运冠军名字进行售卖的行为,电话询问了淘宝网西南地区负责人郭女士。郭女士表示,商家这种行为只是出于好玩和新奇,并不涉及商业利益。而当记者问及此类行为是否征得运动员同意、是否涉嫌侵权时,郭女士随即挂断了电话。
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雷磊表示,购物网站部分商家将商品冠以奥运冠军之名,并加以售卖的行为是以获利为目的商业行径,并存在经济利益,虽然商家在售卖商品时打出了“某奥运冠军最爱的xx”的擦边球,但此行为还是涉嫌侵权。
“商家如果要售卖与奥运冠军有关的物品,一定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雷磊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要提高辨识能力,并建立起正确的消费观。如果消费者所购商品属于未达标商品或存在质量问题,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该购物网站部分商家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