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平顶山市市民王先生可以说是比较烦恼,他通过淘宝司法拍卖,成功拍得一处别墅。在付过200多万的购房款后,却被组织拍卖的宝丰县法院告知拍卖无效,原因是拍卖前资产评估有误。而后宝丰县法院又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以300万的起拍价加价重新拍卖。对于宝丰县法院的这一做法王先生认为“司法拍卖是一件严肃的事,怎能说不算就不算了呢?”
对于王先生的不满宝丰县法院相关人员解释道,王先生此前的确竞拍成功,但是被执行人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法院委托的评估有误,会给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另外该法院相关人士还表示,王先生的心情可以理解,他可以起诉评估公司和宝丰县法院。
宝丰县法院具体承办这起拍卖的法官姚志忠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司法拍卖过程中,如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拍卖有异议,可在10日内提出。而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时已经超过10个工作日,后经过向平顶山市中院执行局汇报,由其给出指导意见为:“如面积误差较大,会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德合法权益,拍卖应立即停止。”也有人对两次评估面积差异如此之大提出异议,经过了解,原来此别墅属于小产权,对于附属物是否计入建筑面积有不同说法。纵使现在对小产权房的评估还存在争议,但是这些都是可以事先考虑在内的,为什么有部分面积前面不计算在内而后一次则计算在内,难道就不存在事先深入调查的可能性?恐怕不是。
既然已经委托了第三方进行房产评估,当初评估结果也是得到法院认可的,司法拍卖过程也是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走的,拍卖结果也具有合法性,理应得到保护。何况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时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10天,这种情况下再推到拍卖结果另行加价重拍难免有推卸责任和无视法律之嫌。涉事法院作为国家机关,不应出尔反尔,把自己犯的错造成的损失强加到无辜者身上,将责任推给评估公司和被执行人,视司法拍卖为“儿戏”,说反悔就反悔,试问法院的公信力何在?威严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