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2012年,仅仅4年,湖北恩施州巴东县东瀼口镇财经所购买柑桔及土特产开支185万余元。其中,仅2012年一年,购买柑桔、接待及购买土特产开支达55.8万多元。当地纪检部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此案正在紧密调查中,将一查到底并严肃追责,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布。(2014.12.26 经济参考报)
此案并非个例,在一些乡镇机关和村级组织财务乱象频现。很多乡镇地方,仗势着自己“天高皇帝远”的优势,无孔不入,唯利是图,造成严重的影响。
今年上半年,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政府以会议费名义报销公务接待费11万多元;湖北仙桃市船埠头村党支部书记杨落新,擅自将铁路建设土地补偿款19000元、村民宅基地办证费和配套费66500元不入账,均用于账外开支,随意支用;湖北省广水市关庙镇财经所所长黄家成,从关庙镇财经所挪用财政性资金共计189万元,用于炒股、炒期货黄金等营利性活动,造成资金亏空无法归还。
这一起起基层“小贪”事件最终发展成为“大腐”案件,最终影响政府的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信力。本来乡镇村组是离群众最近的,最是反应群众问题,最该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困难,最是给予群众帮助的,但是却屡屡发生挪用资金、冒领补贴、胡乱开支等现象,这些“芝麻小官”却利用自己有限的权力,中饱私囊,侵占群众利益。
对此,笔者认为应加强乡村干部的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专项资金专人监督并且做好财务公开,对于触碰红线的干部一律严查严惩,绝不姑息养奸,决不让监督纪检部门形同虚设,绝不容忍蚂蚁搬家式的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