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从陕西官方获悉,陕西丹凤县人大一名干部11月27日驾车时发生意外,将一名男子撞死。目前,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认定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2014.12.05 澎湃新闻网)
事发当日,死者在车辆发生故障后下车查看,被从后方驶来的轿车撞亡,并引发多车连撞。据当地警方调查,撞到死者的车辆的驾驶员为丹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某。
当天为上班时间,李某系请假外出,具体请假原因并不清楚。车祸发生后,李某并未留在现场等待调查,就匆匆离开了。这本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但因为李某特别的身份,使得这场交通事故不再普通了,特别是在事故发生之后,他不仅没有留下积极配合调查、抢救伤者,反而留下车上其他人员,自己独自离开。这就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行为,作为一名人大干部,连承认自己错误,面对自己过失的勇气都没有,着实让人鄙夷。
这位人大干部李某,在事发次日,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并接受酒驾测试,作为外行的笔者而言,我很疑惑,我不懂第二天再去接受酒驾测试的意义何在?是为了走过场吗?明明事发之后,李某离去,但当地交警部门表示,这并不属于肇事逃逸。死者已去,作为肇事者的李某,竟然一直不露面,死者寒心,家属寒心,群众寒心,对于肇事方的冷漠态度,家属们处于弱势,他们找不到其他办法,只有选择到人大办公楼跪地求说法这样孤注一掷的行为,然而这一跪,将群众与干部之间的关系跪碎了一地。
作为广大百姓,我们听了太多太多官方的各种说法,各种解释,我们不愿看到这种“官官相护”式的回应,我们只是简单地希望能听到真实的声音,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