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 黎
11月13日下午,一名男子携带汽油冲入衡阳市雁峰区一栋民房,抛洒汽油并点燃,欲自杀并报复社会。危急时刻,广场派出所副所长吉湘林挺身而出奋力扑救,自己顿时成了“火人”被严重烧伤,却还用湿被子盖在嫌疑人身上。而现在,吉湘林仍生命垂危。
经医院诊断,吉湘林全身烧伤面积超过25%,头部、双手伤势尤为严重,烧伤等级分别达到3度、4度。作为80后的年轻干部,34岁的吉湘林已先后4次荣获嘉奖,1次荣立三等功。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还有许许多多警察像吉湘林一样奋斗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线,随时面临着艰巨的挑战和生命危险。而这一切,仅仅因为他们是人民的干部。
与吉湘林这样的英雄相比,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许多为了自身利益不惜伤害甚至杀害他人的人。无论是害怕淋雨让下属帮忙撑伞,还是害怕鞋子被沾湿让下属背自己过水滩,这样的干部不能与群众和所有干部一起共苦,又怎会与别人分甘同味呢?当然,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较为极端的两种类型,一种是为了达到或维护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他人生命的“败类”,另一种则是对任何情况都表现出冷漠和逃避,他们不会主动去做伤害别人的事情,但是遇到他人生命或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也只会装作视而不见,不会伸出援手相助。
作为一名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身上肩负着让群众安居、乐业、生活幸福的重担,然而我们干部中的很多人,似乎忘记了自己作为干部的职责,漠视群众的疾苦,甚至不惜以伤害他人来成全自己。像吉湘林这样的干部,值得我们尊重,吉湘林这样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每一个好干部都应该时刻铭记,当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我们应该第一个站出来,为保护群众的正当利益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