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如水
“应城国税干部因为女儿与其老师发生口角,为替女儿出头,殴打应城一中教师”在网络上疯传。今日,湖北省国税局办公室回应称,“应城国税干部陈某殴打应城一中教师”确有其事,应城市国税局已对陈某进行停职处理,陈某将承担许老师的全部医疗费用。(9月22日 人民网)
因为女儿与其老师发生口角,为替女儿出头,殴打应城一中教师致头破血流,事件的主人公居然是一名国税官员。爱女心切固然流于言表,但官品官德乃至人品表现也淋漓尽致。
作为一名家长,在女儿与其老师发生口角时,冲动之下助女儿一臂之力,痛打老师以解欺女之痛,此举实在是不敢苟同。师者,传到授业解惑也,教知识、教做人,是孩子的引路人。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不管怎样都应该尊敬老师,女儿与老师发生口角,智者的作法是引导孩子认识自己的错误,给老师赔礼道歉,是一个最佳的教育孩子的好机会。可是事件的男主角却让人大跌眼镜,助纣为虐逞一时之威风,终究害了自己的孩子。
作为一名官员,一个有着在外人看起来应该具有的高素质,却在这样的时刻彰显了自身的低素养。抱着“老子就是王法”的官本位思想,不顾形象地打了老师。官员打老师,这着实又成了有损政府形象、有损干部形象的典型,这样的典型又似几颗老鼠屎搅坏了一锅粥。
“为女儿出头打老师的官员”事件,让我们感受到品德应成为官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一项指标,一个连做人都不会的何能做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