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为民解难
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王 浪
判决书不难写,但贸然判决结案,随之而来的很可能是“零支付”,届时也会影响司法公信力。日前,阿坝州黑水县一起原本棘手的交通事故索赔案,在该县法院法官本着人本情怀努力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2010年,黑水县境内发生一起严重的连环相撞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多人残疾。事发后,受害者先后状告肇事者吴某,进行索赔。经黑水县人民法院法官多次耐心调解,3起案件均达成调解协议。
谁知,就在大家都以为此案已告一段落时,又有原告袁某就这起交通事故再次将吴某告上法庭。发生车祸后,吴某已被截肢,失去劳动能力,经多次赔偿已家徒四壁。
接手此案的法官深知其难度。既要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又要为被告保留必要的生活资料,此时的调解就显得至关重要,遂决定利用“五·一”休假亲赴异地,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考虑到被告吴某出行不便,调解地点定在吴某住所地崇州市怀远镇。法官们一大早就和原告一同赶到怀远,耐心等待了数个小时后才见到吴某。一方外出打工忽遇无妄之灾被撞至残疾,另一方驾车撞人实非所愿可谓飞来横祸,原告被告遭遇此事都心有怨气,一见面便争得不可开交。
原告认为,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被告负事故全责,应赔偿其在事故中受到的所有损失;被告则称事发时原告系非法占道修理汽车,自身也有责任。一时间,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经办法官决定分开调解。
一方面,法官们向被告详细阐述《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使其了解侵权事实已经造成,加害方有义务对受害方进行赔偿;另一方面,劝解原告“离婚案件存有旧情,交通事故存有同情”,并告知其被告的经济状况,让他明白即使判决支持其诉讼请求,一纸判决书也可能无法执行。经数小时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同时,不断调整调解方案,原告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气也顺了,心也平了,握手言和。
一起极有可能引发影响和谐稳定的案件就这样得到圆满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