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面对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各方关注高、工作要求高、管理难度高的特点,市财政局坚持以“让中央放心、让群众满意、对历史负责、向世界交代”的态度,紧紧围绕规范运行、科学运行、高效运行、安全运行的核心目标,积极创新工作实践,坚持四大举措,为全市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支撑有力的资金保障。
突出“三项原则”,着力形成规范运行的制度体系。安全管理和规范运行是灾后重建资金管理的核心要求,在灾后重建资金管理过程中,财政部门坚持突出三项原则,一是突出制度性原则,二是突出定向性原则,三是突出统筹性原则,形成了规范运行的制度体系。
发挥“三项功能”,着力形成科学运行的功能体系。灾后重建“急、难、重”,资金管理必须“稳、快、好”。为此,财政部门坚持发挥三项功能,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功能,二是发挥财政资金融资放大功能,三是发挥财政资金聚集引导功能,切实保障了灾后重建需要。
畅通“三大通道”,着力形成高效运行的流程体系。灾后重建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资金保障是重建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到超前安排、高效拨付、精细管理,财政部门坚持畅通三大通道,一是部门联动的审批通道,二是缓急有别的拨付通道,三是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确保了资金紧跟项目走。
强化“三项监督”,着力建立安全运行的保障体系。为切实加强灾后重建资金监管,财政部门坚持强化三项监督,一是严格内部监管,二是强化外部监督,三是强化专项监督,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科学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