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使徒行者77”在东方论坛发帖称:慈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骗取千万钱财后“失联”,曾长期不上班领工资。爆料人举报的这名警员名叫叶某,1962年3月出生,曾任慈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今年9月办理了内退。(2014.12.22 人民网)
爆料人诸女士、邱先生等八位正是被叶某骗的受害人,叶某本人自述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至2013年9月,分别向朋友、同事近20人陆续借款1800余万元,目前尚有借款1685万元,叶某将所借款项大部分转借给朋友胡某,从中赚取利息差价。
叶某可谓煞尽苦心,利用各种花言巧语,向周边的朋友,同事借了那么多钱。正如其中一名受害者所说的,出借如此多的款项,就是基于对叶某公安民警身份的信任,想着拍他马屁都来不及就把钱借出去了。而受害人能产生这样的想法,正是由于权力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所造成的,是长期的权力滥用所产生的,是经常性后门没有关紧的缘故,是这些受害者抱着侥幸心理,想走旁门左道,想走捷径所自己得到的苦果。
叶某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早已将自己为人民服务,保群众安全的责任与义务抛之脑后,一心只想着满足自己的私欲,虽为执法人员,但是却知法犯法,性质十分恶劣。在事情败露之后,一味逃避,围困追债人,转移财产,与妻离婚,玩失踪,可谓演足全套戏码。并且据知情人透露,叶某从2013年9月或10月开始到2014年9月正式办理内退前,这期间上班时间总共不到一个月,但工资却照拿,这是典型的“吃空饷”问题,那么当地公安局在清查“吃空饷”人员时,为何没有清查出此类害虫呢?很多事情的产生,不仅仅是单方面的原因,还有多方的因素,而这个叶某会为自己的罪行买单,受害者们也会吃一堑长一智,当地公安更该要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制度,狠抓落实,严查严罚,如此才会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