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反腐败日到来之际,12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开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栏,接受海内外对逃往国(境)外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涉嫌向国(境)外转移违法违纪资产等线索的举报,及时发布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最新工作动态。(12月9日 中国网)
自从旨在追逃贪官和不法赃款的“猎狐行动”开始以后,短短时间内只是投案自首的嫌疑人就已经有153名,这说明,此次的国际反腐联合行动的巨大震慑力,同时也表明,我国的反腐态度之坚决,对于腐败的“零容忍”,对于以往曾经存在的种种反腐漏洞进行补阙是如何的雷厉风行。
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贪官携款外逃”,或者把资产和家人暗地里转移的“裸官”,一有风声马上脚底抹油溜走,等等,种种案件和现象,都让人感到困惑和无助,特别是对于反腐工作来说,这样一种漏洞无疑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无奈甚至讽刺,甚至有声音说,这同时也是对党风廉政建设、价值观建设等等方面的一种动摇。难道,外逃贪官就无法可想?难道就要任凭这些不法分子偷盗了国家资产、全民财富以后就能逍遥法外?难道就可以让国家资产就这样白白流失?
这样的困惑不仅萦绕在广大的老百姓中间,同时也在激励和督促着我们的纪检工作的“更上一层楼”。好消息是,随着我国对于反腐态度的越来越坚决,同时也是因为国力的日益上升,我国与其他国家签署国际性联合反腐工作已经没有像以前那样困难重重,在法律和法律精神的对接和协调上,我们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同时,这也在彰显着中央对于反腐败工作的坚决态度和决心。
所以,反腐的工作从国内做到国外,让中国的法网得以“铺展”,真正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做到严密,不仅是我国反腐工作的巨大飞跃,同时也是对国力的一种表征以及我国对于国际反腐联合协作的更深一步学习和认识。
把腐败的漏洞全补上,把法律的漏洞全补上,这就是当前反腐倡廉以及建设法治国家的最根本、最重要的前提,全国上下、全党上下都应该对此有一个深刻的认识,配合党中央把这项工作做好、做深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