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9月份,南昌就查处“为官不为”案件30起、问责97人;前9个月,福州市共有227人受到效能问责处理;河南全省共有1398人因此被查处……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向“为官不为”者“亮剑”。(2014年12月9瞭望)
“为官不为”现象早已有之。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以来,以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大为改观,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是事依然难办,更甚有一种说法以前请吃饭了喝酒了,事情也好办了,也办得快了,现在反而事情更难办了,为官不为变得更严重了?
公平的讲当好一名称职的公务员确实不容易,面临和同等学业在企业任职的相比工资水平低;处在基层面对群众压力大,事情多、乱、杂,上面千条线全靠地下一根针理顺;升职机会和空间小……等等一切的具体问题。但最近在县以下机关实施“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的试点改革,就是让干部在干事中体验到职务的荣誉和职级带来实惠的重要举措。
如何让为官者有为,需要内外共同兼修。首先在其位就要建立好的职业心态。混着是一天,充实的干着也是一天,何不让自己的一天过得更有意义?先放弃安于现状的念想,放弃做得多错的多的思考,放弃做一天和尚也不撞钟的职业观,试着尝试敢于担当的勇气,试着体验为官一方,造福于民带来的喜悦,古人早已总结:“古之君子,不必仕,不必不仕。比仕则忘其身,必不仕则忘其君”。一旦选着了这条路,就需要忘掉自我。
其次,强化问责机制,用制度管人。明确问责内容,例如:对上级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不具有执行力,敷衍,应付,拖的现象;对群众问题不按规定办理,不及时落实群众合理要求的情况;对职责范围内应办理的工作事项,互相推诿、超过规定办结时限等的问题,一定加强对单位部门领导问责,让责任的压力落实到个人身上,问题有人认领,涉嫌违纪违法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组织部门把好入口机制,通过严把选人用人关,让有为者不仅有位,还要上位。建立良好的晋升机制,让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在其为,谋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