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有4名官员集中被“双开”。引发舆论关注的是,其中两名女官员被指“与他人通奸”,这是中纪委首次在对女官员通报中采用这一字样。同日,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副主任刘世君和贵州茅台集团副总经理房国兴均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11月27日 中国新闻网)
女官员“通奸”新闻一爆出,可谓是赚足了公众的眼球。这是首次涉及女性,其新闻点可想而知。但是 “通奸”并不是犯罪,所以仅仅是一个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却不注意自己的行为,与他人通奸,这自然逃脱不了党纪党规的严肃处理以及舆论的强烈谴责。
我们通过已经公布的落马官员案例当中发现,性贿赂、权色交易等内容并不少见,但是这些行为已然涉嫌违法,除了遭受道德的谴责外,还应该有国法的制裁。
“与他人通奸”这里面的“他人”到底是谁?有没有存在利益关系等问题,都亟需对该行为进行彻底调查的,同时,还要看到他们其他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决不能掩盖其可能涉及的其它犯罪。
同时,这件事也让我们不得不想到一个问题,一个生活作风败坏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如何走到现在的位置的?我们国家干部的选拔任用有严格的程序,但却逃离干部监督的视野,出现这一严重问题?我想比起通奸,是否反思制度的失灵和缺位才是更重要的,这是不是才是最应该值得去揭示、去解决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