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明星孙杨在5月17日的一次尿检中被查出使用了违禁物质曲美他嗪,遭禁赛三个月处罚,时间从5月17日至8月16日。同时,孙杨在全国游泳冠军赛上的1500米冠军头衔被取消,罚款5000元。(11月24日 中新网)
这是一条迟到的新闻。首先申明一点,笔者相信,以孙杨一骑绝尘的实力在国内比赛是完全没有使用违禁药品的必要,错服的可能性很大。但是无论孙杨违禁事件是有意还是无意,相关方藏着掖着的行为都是对奥运精神的亵渎。
按照世界反兴奋剂规定,在兴奋剂检测A瓶样品出现阳性结果情况下,运动员还有开启B瓶和参加听证会的权力,这一过程最长可达40天左右,即使运动员因为收集证据等原因要求延期听证,这一过程一般也不会超过3个月。
那么,为什么孙杨涉兴奋剂事件长达半年之久才向社会公布呢?反兴奋剂中心解释说,中国游泳协会对孙杨做出处罚决定时,恰逢南京青奥会,之后又是仁川亚运会。反兴奋剂中心不仅参与了这两个大型运动会的兴奋剂检查和检测工作,还承担全国各省(区、市)运动会的委托检查,二、三季度检查数量高达9900例,相关检查、检测统计数据近期才完成,根据惯例予以公布,符合世界反兴奋剂规定。
不难看出,反兴奋剂中心的解释太过牵强,不符合世界反兴奋剂规定。
相关方在孙杨发生违禁事件后没有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笔者臆测是为了让孙杨能更好的备战青奥、亚运,不受外界舆论影响,为祖国赢得更多的荣誉。可是,为保护某一个运动员而违背公平竞赛原则,显然是得不偿失的。作为一名奥运冠军,孙杨比我们更加清楚奥运精神的实质。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在享受掌声的背后需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作为一个成年人,不管是有意无意,犯了错误就该自己去承担后果,老让人背后擦屁股的孩子是无论如何也长不大的。国家给予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提供更好的条件无可厚非,但这些条件中不应该包括任何形式的特权。
本是一件不大的事儿,但这般藏着掖着总归让人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