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9月份,南昌查处“为官不为”案件30起、问责97人;前9个月,福州市共有227人受到效能问责处理;而河南全省共有1398人因此被查处……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向“为官不为”干部“亮剑”。(11月23日新华网 )
“为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要想做个好官,首先得学会做个好心肠人的,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但是为官不为就违背了做好官的标准,说明你就与好官是 相反的,具体的请为官不为者参照好官的标准对号入座。
为官就是要以民为先,群众事无大小之分,只要群众有事就应该不遗余力的去办理,要知道为官者的权利是源于人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相信渡过小学的人都知道。在当前反对“四风”、国八条这些大环境下,多数为官者感叹“为官不易”,平日里的大吃大喝没有了、红包也不敢收了、自己的公车不知道还有没有、不敢明目张胆的问办事群众索回扣等等。这也许成了“为官不为”的说辞。
目前,各地都在对“为官不为”干部 “亮剑”,这对于群众是件好事情,对于慢作为、懒作为、庸作为的为官者一种警惕,逗起群众跑圈子、让群众有求无门、无故拖延群众办事时间、办事看脸色等等行为得到了有效的抑制。希望有关部门建立有关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真正落实对“为官不为”者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对“为官不为”要加大问责力度,让“无为”和“不为”者为“有为”者让位,形成良性竞争机制,让“为官不为”者存有忧患意识,如果不为不是问责处理就完了,而是被“请离”你现在的工作岗位,到更适合你面对面为群众服务的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