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四轮巡视,涉及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家中央单位、6家中央企业和2所部属高校。巡视发现,有8个地方干部任用存在领导打招呼、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弄虚作假之风,有5个地方甚至存在着严重的买官卖官问题。(11月17日 新华网)
选人用人的监督不力、用人责任追究制度缺失、惩处打击不力等是“买官卖官”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原因。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买官卖官”则是最大的吏治腐败。晋武帝时廷尉石某花五百万钱买了个司空官位,曾问其子:“我位列三公,天下人以为如何?”其子却回答说:“海内嫌其铜臭”,可见,对于“买官卖官”,人们向来是深恶痛绝的。在当今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买官卖官”现象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要选好人、用好人,必须健全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用好的制度选人。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官员选拔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从根本上消除“买官卖官”现象。“买官卖官”的歪风邪气一旦形成,势必会出现“劣官驱逐良官”的现象,如果这样,人民的幸福生活得不到保障,国家的建设得不到保障。因此,严惩“买官卖官”,坚持从严治吏规范干部选任制度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