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9点左右,宜宾江安县发生一起公职人员突发死亡事件。事件发生后,江安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事件处置工作组,对该事件情况进行调查,妥善进行处置。
一方面,自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出台后,高档餐饮消费出现了负增长,这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广大群众感到由衷的高兴和振奋,三公禁令带来的变化和益处显而易见。
然而另一方面,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灰色地带。死者谭某系宜宾市林业局工作人员,18日到江安县检查市级竹浆原料基地建设情况,晚上6点30分左右与县林业局陪同检查的4人一行在县城一小餐馆就餐,就餐期间有饮酒,谭某餐后在回宜宾途中身体突发异常,立即被送到江安县人民医院医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我国,同事间晚上一起聚聚餐吃吃饭喝喝酒是十分常见的事情,也许这之中不涉及公款消费,不存在大吃大喝,但饭桌上总免不了相互敬酒烘染气氛。而并不是所有在饭桌上吃饭的人都喜欢或愿意喝酒,有的甚至因身体原因是不能喝酒的。但碍于领导或同事的盛情邀请,又不得不举杯共饮,这就导致了要么喝醉,喝出酒精肝,更甚的就像谭某那样,意外死亡。白酒是中国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载体,似乎很多人也形成了一个思维定式,那就是不喝酒好像是对客人的不热情,不喝酒是对主人的不尊重,不喝酒就达不到聚会应有的氛围。三公禁令以来,工作时间饮酒的现象已有很大程度的好转,然而干部八小时外的陪酒现象还没有得到很好的缓解。如何对这一现象进行有效扼制,有关部门应该多下功夫。及时刹停这一不正常的应酬“潜规则”,这既是不能喝酒的干部的福音,也是对干部长期喝酒造成身体损伤的缓解,更是在很大程度上助力于彻底转变干部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