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帖爆出广西一房产商给玉林市政府、供电局、名山街道等多部门负责人的“送礼清单”。玉林市纪委有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证实,已注意到该份清单,目前正在联合相关部门介入调查。(11月8日 新京报)
牵涉此案的开发商已经矢口否认自己向韦主席行贿,声称那只不过是“润笔”的费用,韦主席“书法了得”,开发商自己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地都有他的题字,这区区五万乃是很平常之事,也是行情。
这样的申辩到底站不站得住脚呢?本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书法上有造诣的,尺方文字确实有行情,而且还不浅,只不过这韦主席到底行情如何,到底值多少钱,那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但如果由开发商单独来开价,如同以伪造标书的形式来开标一样,想开多少就开多少,难免有作弊之嫌。
人们的直觉判断确实应该如此,开发商如果有求于韦主席,以买字的方式进行变相行贿,韦主席又以卖字的方式变相受贿,双方都是在进行不法之事,不过拿了书法做幌子。情感来上讲,这个逻辑是讲得通的。
只不过开发商断断不肯承认,韦主席也只打擦边球,这件事就很难认定了。
如果以后行贿受贿都以拿着书法做幌子,以笔者看那就很难查了,凡是起了不法念头的,纷纷都去练书法,以向相关利益方卖字的方式大肆捞取不法所得,一旦被查后双方都振振有词地为自己开脱。那岂不是贪官都给自己找到了一条“康庄大道”。
其实在一段时间以来,关于行贿受贿方面的法律界定仍然不明确,仍然有不少漏洞让某些人可以钻,特别是以非现金式的交易方式尤其让一些人钻得不亦乐乎,像是古玩字画这种市面上难以估值的,有些贪官就显得特别感兴趣。因为这可以规避实际贪污金额,万一东窗事发,这些古玩字画就成了可大可小的罪证。
不管是韦主席的毛笔字到底值多少钱,不管是开发商如何振振有词,双方都应该被纳入到不法行为的法律条件怀疑当中去。对于这些条件如何认定,相关立法应该尽快完善起来,不给这些暗度陈仓者以有机可乘的机会,这才是上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