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晚,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协原主席张彭慧被发现自杀身亡,地点在其位于呼和浩特市党政大楼的办公室内。(新华社,2014.9.9)
官员自杀这不是第一起,我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起。自2013年起,已有54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有23人是自杀身亡,占到总人数的42.6%。有8人为跳楼自杀,其他的自杀方式有自缢、烧炭、喝农药等。在官方给出的自杀原因中,抑郁症等精神疾病被认为是一大诱因。
而此次张彭慧的自杀事件,依然会被归结于抑郁。我想很多人都会有和我一样的疑问,既然当官那么容易患抑郁症,甚至勇于用“壮士断腕”一般的决心自行了断?
我想所谓的抑郁症不过是一块权力私欲化的遮羞布,不仅不是智慧能力的表现,而恐怕是伎俩穷尽的注脚。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人死案销”的刑诉制度,官员一死了之,而案件也就此了之了吗?
笔者认为,中纪委应全面清查自杀官员的财产和任职期间共职其他官员的审计,贪官自杀不能一了百了,更应查清历史问题和生前利益链,反腐就要一查到底,实行连坐,不能手软。此外,我想说,这些官员连死的勇气都有了,为什么不拿出那个勇气去做造福百姓的事呢,那样结局就完全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