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安县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等12类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加上去年的8类,共有20类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这一重大政策,将从根本上扭转“一人得病拖垮全家”的局面,大大减少农村居民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 我县新农合参合率连续三年实现100%,2012年,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290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至240元,统筹区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5万元(普通程序补偿加上大病特补达到20万元)。我县加大对农村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力度,通过充分调研后,在去年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等8个病种补偿的基础上,今年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唇鳄裂等12种疾病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凡符合救治条件的人员100%纳入保障范围。妇女“两癌”补偿比例在同级医疗机构政策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中10个百分点。对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参合患者,还将再享受城乡医疗大病救助资金。(安县卫生局 何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