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失足行为的宽大处理,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现在,我已经被省外一所本科大学录取,我一定好好学习、感恩社会。”近日,天全县的小林(化名)接到今年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后,给对他进行帮教的检察官发去了短信。
三年前,小林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天全县检察院在慎重斟酌考量后,决定将小林的案件作为天全县首例“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例来处理。
三年后,小林从即将入狱的失足青年,转变为一名将要步入大学的学生。
厌学辍学
小小少年误入歧途
小林出生于天全县某乡镇上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
中考时,小林以在当地相当优异的成绩考入高中尖子班。到县城上高中后,小林离开父母的管束,加上环境的改变,不能适应,在高一上学期的考试中成绩一落千丈。小林的厌学情绪骤然而生。
高一下期开学报名时,小林瞒着父母,没有去报名。他辍学了。
一件事,让本认为还可以慢慢纠正儿子行为的父亲彻底失望了。
2008年4月23日,租住在小林家的房客发现,放在客厅的提包中的18000元钱有2000元不翼而飞了。
失主虽怀疑是小林所为,但因没有确切证据,只得向公安机关报案。
小林的父母知道后,十分震惊,先帮小林归还了失主的失款,然后协助公安机关在雅安市区的一家火锅店内将小林抓获。
2008年7月15日,小林因涉嫌盗窃被拘留。
慎重考虑
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很快,案件移送到天全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
提讯小林时,他表现出很后悔的认罪态度。“第一次见到小林时,他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孩子,他一再说‘我只想拿了钱和同学出去玩,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我好想回学校读书啊……’看着孩子淳朴和渴望的眼神,我感受到了孩子内心的悔意。”起诉科科长彭中英回忆道。
经过调查,检察人员了解到,小林案发时本可将失主包内的18000元现金全部盗走,但他只盗窃了2000元。办案人员认为小林主观恶意不大,再考虑到小林父母在案发后已将失款归还失主,没有给失主造成损失,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而小林本人认罪态度良好等因素,决定结合检察机关试行的“附条件不起诉”创新工作,将该案列试点案件。
及时纠正
动摇的心醒悟了
在决定对小林拟作不起诉处理后,小林于2009年1月走出了看守所。
从看守所出来的那天,临近春节。小林说,从冰冷、严肃的看守所回到家里,看着父母和检察官的和蔼笑脸,心里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温暖。
小林表示,想重新回到学校读书。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张露建议小林的父母为小林换一个环境,另选一所高中。
春节后,小林到市区一所高中重新就读。小林说,失而复得的学习机会让他倍感珍惜,他变得比以前更加努力了。
而对首例“附条件不起诉”试点案件,天全县检察院一刻也未松懈,时刻关注着小林的情况。检察官为小林制订了严格具体的帮教措施,并与学校和家长签订了帮教协议;检察官经常与小林进行沟通,了解小林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还定期与小林的班主任进行沟通,了解小林在校表现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帮教措施。
“两年来,张(露)阿姨和彭(中英)阿姨几乎每周都会给我打电话或是发短信,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小林说,“甚至比我父母对我的关心还要多。”
小林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班级第一,年级前五十的成绩。
不负众望
被帮教少年考入大学
转变并不容易。
小林辍学近一年时间,沾染了一些坏习气。高二上期,小林又开始显得有一些浮躁,时而有逃课现象,半期时,成绩骤然下滑。
得知这一情况后,检察官们赶到了学校,跟小林做了一次深入交谈,并帮小林分析、思考他存在的问题,使他意识到这些行为对他自身的危害。同时,还与老师沟通,及时调整小林之后的帮教方案和措施,加大对小林的关心和帮教力度,更科学更人性化地关注小林的成长。
通过检察官的及时纠正,老师的细心帮助,也经过自己的努力,小林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全班第五名的成绩。
通过一年多的帮教,小林表现良好,成绩日益进步。天全检察院认为,小林已初步达到矫正目的,决定结束其社区矫正,作罪轻不起诉处理,并于2010年11月16日对小林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
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小林流下泪水,他承诺:“我一定吸取教训,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大学,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你们,回报社会。”
在今年的高考中,小林取得了超过二本线的好成绩,被省外一本科大学录取。
在采访结束时,记者问及小林对未来的打算,小林说,他会好好上大学,大学毕业之后继续读研究生,学习自己喜欢的专业,等有了一技之长,再回报社会对他的宽容和帮助。
“我相信,我可以的。”青春的脸上浮现出阳光的笑容和自信的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