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森林公安十佳刑警、个人三等功、政法系统先进……雅安市名山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杨薛刚身上有着许多的荣誉。做为一名有着10多年森林公安工作经验的老民警,杨薛刚一直战斗在打击林业刑事犯罪刑侦工作的第一线。在其森林公安生涯中,侦破获了数十起,包括国家林业局督办的具有较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
“我是一名森林警察,我的梦想就是捍卫生命的这片绿,给父老乡亲一份和谐与安宁。”杨薛刚望着窗外的青山感慨地说,每当获得荣誉时,他就会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侦办荥经特大滥伐林木案
记者在名山区森林公安局办公室见到杨薛刚时,他显得有些拘谨和谦虚,一个劲地说自己所做的都是份内之事,没什么好说的。通过一阵闲聊,谈话氛围渐渐轻松起来,当话题转移到杨薛刚这些年侦办的案件上时,他的话才“多”了起来。他说这两年办理的刑事案件特别多,2013年以来办结的重特大涉林刑事案件达十余起,先后抓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有三十余人。其中,在去年由市森林公安局统一抽调侦办的荥经特大滥伐林木案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去年4月25日,正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杨薛刚接到指令,次日到市公安局报到,随后抽调到荥经县办理专案。在“4·20”地震中,杨薛刚的房屋也在地震中严重受损,无法居住,但他毫无怨言,立即奔赴荥经县接受任务。
杨薛刚领受的是国家林业局驻川专员办督办的荥经县特大滥伐林木案,作为第四专案组组长,负责承办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超时限滥伐林木的案件。
在拿到相关案件的材料之后,杨薛刚认真研究案件的相关情况,对涉案嫌疑人进行了询问。由于该案案发前,犯罪嫌疑人有了充分的时间准备,并与相关人员商讨好了对策和应答策略,拒不回答涉案的犯罪事实。并提供所谓的虚假砍树的工头,指使砍树“工头”作伪证,编造谎言企图蒙混过关。
面对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杨薛刚与其他专案组民警赶赴案发地新建乡开展调查。案发地地势偏僻,海拔较高,交通极为不便,从县城出发到达当地需要三个多小时,由于嫌疑人在当地具有较为密切的群众基础,当地群众也不配合调查,在该村的调查工作没有丝毫进展,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杨薛刚与其他专案组民警商量后,迅速改变策略开展摸排工作,克服山高路远的困难,赶赴新建、泗坪、斑鸠井等地,查找相关工人进行调查,从外围开展工作,由此,案件撕开了突破口,查证核实了滥伐林木的准确采伐时间。
在侦查中,为了进一步固定蓄积等证据,杨薛刚与林业技术人员一道,对相关的采伐地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查。由于整个砍伐现场纵横三四公里,新老伐区交替,极不容易区分,从新建到山上,还有近十公里的小路,山高路陡,除了越野车偶尔能上去之外,根本无法通行。杨薛刚与专案组其他人员克服种种困难,最终确定了砍伐范围和边界,为后期案件的侦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一起超时限滥伐林木的案件顺利告破。
森林公安的绿色梦
37岁的杨薛刚1997年参加工作,2004年成为森林公安民警,从一名林业工作者成为森林警察,他与绿色结下不解之缘。
作为林业工作者,在造林工作中走遍了名山的山山水水,留下了植树造林的脚印,给疮痍满目的大地,补上了一块块的绿色补丁。步入森林公安队伍后,一年四季,行走在沟涧间、山之巅。脚下,是泥泞的路,头上,是遮阳的草帽,身上的衣服,不会像其他警种那样光鲜和笔挺,就连手里拿的,也不再是锃亮的枪支,而是勘验树桩的卷尺。
口渴了,掬起一捧山泉水喝,走累了,在山间随地坐上一会儿。日复一日的疲劳,换来的却是家属的埋怨。杨薛刚有过失望、有过困惑、有过悲叹……
数百年的珍稀古树在油锯的轰鸣声中一棵棵倒下,参天古木变成了一株株伐桩,一片片森林变成了一块块荒地,看到这些,杨薛刚明白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一次次翻山越岭,打击犯罪,当珍稀古树被保护下来,森林因此免受钢锯切肤之痛时,杨薛刚又为之感到欣喜。
把工作中的喜怒哀乐与家人分享,讲述森林公安工作的重要性,杨薛刚赢得了家人的谅解,而他自己也不再为是森林公安民警这一特殊警种而困惑。“保护好树木森林,就是给子孙后代积福。”杨薛刚说,作为一名守护在大山上的民警,这就是他所坚守的事业。
现在,当看到名山区内的参天古木、大山披绿、荒山成林、河流清澈时,杨薛刚心里总会涌起一丝快意,因为这里有他洒下过的辛勤汗水。记者 肖科
腰围近5米 树高20多米
宝盛有棵红杉树 树主称有数百岁
本报讯 日前,记者到芦山县宝盛乡凤头村水田组采访,见到一棵大树,大树主人70岁的杨宗元介绍,此树叫红杉树,祖辈人传下来的,一直把它视为“风水树”呵护。
“这根红杉树,有数百年历史!”杨宗元走到大树下,用一根绳子给大树量了腰围,近5米,又估算了一下树高,有二三十米高。这根树究竟有多少年龄,杨宗元也搞不清楚,只是从祖辈人口口相传中估算,应当有四五百年历史了。
杨宗元说,过去不知是什么树,当地人曾用刀削开表层树皮一探究竟,发现木纹是红色的,木质坚硬、结实,刀都砍不动。多方证实,此树为红杉树。
近段时期来,陆续有人去参观,拍照,甚至有人出钱购买,均被拒绝。杨宗元表示,是家族留下来的“宝贝”,不可能卖。而且,古树名木也是国家保护的“宝贝”,卖了犯法。记者看到,此树下部分是整体一根,半腰处分枝为两根,主干粗大,而且笔直、挺拔,静静地伫立在杨宗元家的老屋旁。记者 彭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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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杉是裸子植物门松柏纲杉科(Taxodiaceae)的一属。现仅存北美红杉(S.sempervirens)一种,分布于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和俄勒冈州西南部的狭长海岸,为常绿大乔木,高可达110米,胸径可达8米,是世界上最高的树种之一。最早出现在侏罗纪,广泛见于东亚、北美和欧洲中生代晚期和古近纪、新近纪地层。中国产于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贵州和山东等地。
向村民流转山林 无采伐证动刀滥伐
两人犯滥伐林木罪领刑
随着市场木材价格的上涨,一些人动起了歪脑筋,为谋取更大利益,直接到山区,通过给村民签林地流转协议,付现钱等方式买下林场后,就像砍自留地里的白菜、莴笋一样,自由砍伐。殊不知,森林资源具有经济效益、生态效益间融的特性,滥砍滥伐林木,触犯刑律。
6月10日,成都人王成努、彭文武因无采伐证滥伐林木达425立方米,分别被天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没收滥伐所有林木。
巡查中发现线索
天全县森林资源丰富,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全省林业重点县,林业在社会、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直以来,相关职能部门都很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严打重处破坏森木资源的人和事。
去年11月开始,天全县森林公安局按照省、市森林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开展代号“亮剑行动”的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12月下旬,民警在巡查中得到线报,天全县两路乡何家山(小地名)有人在采伐林木,但不知是滥伐还是指标砍伐。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为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民警当即同天全县林业局资源林政管理股核实,证实没有办理过两路乡何家山林区林木采伐许可证。民警确认该林地有人在非法采伐林木。而且经了解得知,在何家山上非法采伐林木,并非每天进行,而是时断时续,采伐林木工人从外地聘请,他们吃住在山上。
3000米高山上找现场
为掌握山林被砍现场的具体情况,防止当事人知晓民警介入,将放于山上的木材转移。天全县森林民警决定元旦不休息,亲临深山现场,进行突击检查。
1月1日上午,经过两过多小时的翻山越岭,5名民警和4名林业工程师终于到达海拔近3000米何家山顶,并在山头处找到砍伐林木的现场。这处林地现场环境条件复杂,坡陡,灌木杂草丛生。砍伐人员已经撤离了现场,留下一个空荡荡的工棚。向山坡上望去,到处是砍树后留下的树桩和树梢枝丫等,山坡上也“睡”了不少已经制成材的原木,经林业工程师们估算,原木有200多立方米,砍伐掉的森林面积100亩左右。
森林民警确定,这是一起森林刑事案件,迅速对现场展开勘查。刑事案件对证据要求严谨,来不得半点马虎。现场地势陡,面积大,树桩多,但民警必需逐一进行勘查。经过2个多小时工作,将被砍伐的524株林木清理、勘查完毕,最大树木直径六七十厘米。
误认为自己的树可随意伐
是谁砍掉了如此多的林木?为掌握犯罪嫌疑人情况,民警下山后,立即进村入户展开调查走访。经过多方查证,何家山上被砍林木系当地村民流转给成都人王成努,王成努支付流转款后,雇请他的舅子彭文武为砍伐执行者,负责请人砍伐,在无办理任何砍伐手续的情况下,于2013年期间请人上山砍伐。
天全县森林公安局以彭文武涉嫌滥伐林木罪立案侦查,对其传唤接受调查。讯问中,彭文武不交待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民警综合外围证据,彭文武虽然是给王成努打工,但明知无任何砍伐手续,还依然请人为其砍伐,与王成努一起实为滥伐林木的共犯。传唤彭文武当晚,办案民警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王成努得知彭文武被抓,畏罪藏匿。为尽快使犯罪嫌疑人归案,办案民警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他的关系人,做工作,讲政策,让其劝导彭文武主动投案。王成努迫于压力,到天全县森林公安局投案。但在讯问中,王成努态度蛮横,声称自己与村民签了林地流转协议,钱也付了,等于砍自已的树木,难道砍伐自己的树还犯法?基于这一认识,王成努对民警的询问极不配合,拒不承认自己有犯罪事实。
没采伐证滥伐被判刑
见此情况,民警与之讲解法律法规时指出,林木资源不同于一般产品,具有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特性,国家对其实行指标限额采伐;如果继续与森林公安机关对抗,无益于减轻自身罪责。
经过数小时较量,王成努败下阵来,态度软化,并全面交待了犯罪事实。随后,对彭文武的讯问取证也顺利进行。在该案后期侦查中,因王、彭二人为成都人,参与采伐的民工为洪雅等外地人,涉案人员众多,为使案件形成证据链,民警多次往返邛崃、洪雅等地,取得大量证人证言,为案件的定罪量刑提供了有力证据。经专业人员鉴定,王、彭二人涉嫌滥伐林木活立木蓄积425立方米,属特大案件。
5月19日,天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该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成努、彭文武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425立方米,数量巨大,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成努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彭文武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6月10日,天全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成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彭文武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并处没收滥伐所有林木。(当事人为化名)
采访后记
森林资源不同于一般产品,具有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特性,在采伐方面,国家实行指标限额采伐,对森林资源进行管控。即采伐时间、采伐树种、采伐方式、采伐面积、采伐数量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采伐后需要及时补栽。如批准采伐指标完成后,林业部门要对栽下的苗木进行检查、经验,验收合格,才有获得第二年采伐指标的可能。
无论是谁,只要没有采伐证,均属违法。不然,毫无节制滥砍滥伐,何有今天的青山和碧水。
据了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近年来,我市滥砍滥伐案屡屡发生,其中不乏特大案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重拳打击,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