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出台
我省将以国家扶贫新标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为扶贫开发工作主要对象,将国家和省确定的“四大片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下发的《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指出,全省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
《纲要》提出了我省农村新一轮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问题,贫困居民显著减少。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实现贫困村向新农村、小康村转变,贫困户向宽裕户、小康户转变,与全省同步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纲要》提出,全面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开展贫困综合治理;逐步提高扶贫标准,逐年加大投入力度,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增加扶贫对象收入、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科教扶贫,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纲要》提出,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强对跨市(州)片区规划的指导和协调,集中力量,分批实施。各市(州)对所属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负总责,在国家和省的指导下,以县为基础制定和实施扶贫攻坚工程规划。扶贫新村每村总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纲要》提出了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建设新村、发展产业、脱贫致富、实现小康。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做到应扶尽扶;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新村建设,每村总投入不低于300万元,其中,财政性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到2015年,全面完成农村困难家庭D级危房改造;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困难家庭C级危房改造,贫困地区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完善配套设施。到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解决贫困地区无电行政村用电问题,大幅度减少偏远地区和民族地区无电人口数量,到2020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特色产业方面,到2015年,力争实现1户贫困户有1项增收项目,因地制宜培育形成初具规模的特色优势产业,打造“跨村联乡”特色产业。到2020年,初步构建“跨乡联县”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农民户户能依托特色产业增收。
《纲要》还对贫困地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林业生态等方面主要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