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讯 近日,在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县司法局的指导下,该县各乡镇、规上企业纷纷建立了基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
据悉,这些基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指定或协商的形式,明确3至5名熟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并逐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开展调解工作。
目前,该县已建立27个基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机构,初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服务网络,为构建和谐、稳定、健康的劳动关系打下良好基础。
何瑶 记者 熊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