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县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畅通创业渠道,改善创业环境,引发了大学生“返乡创业潮”。截至目前,全县有254名大学生回乡实现自主创业,大学生领办各类创业园、基地和企业16个。
为引导大学生回乡创业,安县推行县领导分片包干联系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制,在18个乡镇里挑选了30个创业效果好、有发展前途的项目,授予“安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示范基地(点)”;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财政每年划拨20万元,用于大学生创业商业贷款财政贴息;重点扶持电子信息、冶金机械等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和项目;对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安县规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可在政府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发布招聘广告,查询劳动力供求信息,参加其举办的人才交流活动也给予减免费用;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及其员工,还可免费参加人社和共青团部门组织的各类创业培训。
安县还在人社局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见习孵化基地建设等相关创业政策上,重点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者实施倾斜。近年来,团县委发放创业贷款200余万元,人社局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余万元;省科技厅以“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项目”为该县7名研究生解决项目资金50万元。
(马安安 本报记者 钟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