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新农合后医疗费用给我报销了一多半。”安县秀水镇龙泉村一位村民的女儿因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在川大华西附二院治疗,医疗费用50603.1元,安县新农合中心为其补偿42000元,补偿比例达83%。从绵阳市卫生局获悉,2011年,全市自愿参加新农合的群众达392.13万人、参合率99.32%,位居全省第二;共补偿504.4万人次,82487.43万元。
绵阳市在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过程中,把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标准、扩大参合覆盖面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强化基金监管,创新补贴政策,不断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受益水平。
近年来,我市新农合筹资水平逐年上涨,由最初的人均30元增加到140元,年筹集基金达到5.4亿元。新农合使用药品也由最初的300多种增加到600多种。我市还将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在非基本药物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筹资比例提高后,我市及时调整补偿方案,切实提高参合农民实际受益水平。各县市区逐年上调政策补偿比例和补偿费用封顶线,年均上调幅度5%至10%,乡镇卫生院最高达80%。住院报销的封顶线由2005年的1万元提高到如今的3至10万元,全市所有县市区住院报销费用都超过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其中,游仙把放射治疗、血液透析、人工晶体等特殊重大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报销范围,住院报销费用封顶线达到10万元。
绵阳市还不断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建立门诊统筹补偿模式和门诊家庭账户补偿模式,将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全额纳入统筹基金,大幅度提高门诊补偿水平,降低参合农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为进一步简化报销程序,减轻患者筹钱看病的压力,我市不断创新补贴政策,积极推行“出院即兑”;大力实施新农合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对接进度。目前,全市乡镇和县级医疗机构均已推行“出院即兑”,大大缩短了参合农民报账等待时间。
绵阳市还通过规范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平稳安全运行。各地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收支两条线机制,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制定新农合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体系、专家组评审和单病种定额补偿制度,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医疗服务费用;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度,增强医疗机构服务与收费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坚持按月对新农合补偿情况进行公示,对外公开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建立大额补偿回访制度,实行补偿过程的“阳光操作”,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