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对我有培育之恩。我家里没有念过书的,没有当过官的,党把我从一个穷孩子、苦孩子培养成为高级领导干部,应该说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而我的行为,往重了说就是恩将仇报,我确实对不起党,内心特别愧疚。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勇在忏悔时如是说。(2013年5月14日《检察日报》)
记得卢梭说过:“没有感恩就没有真正的美德。”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基本的道德尺度。知父母生养之恩,用孝敬相报;知组织培养之恩,用忠诚相报;知人民养育之恩,用服务相报;知同志帮助之恩,用友爱相报。这是一个党员干部做人做官做事的基点,也是党性人格官品的重要标志。
近几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因腐败问题受到了党纪国法的追究,他们蜕化变质的情况虽不尽相同,但仔细分析其违法违纪原因,有一点却十分相似,那就是没有感恩之心。宋勇就是其中的例证。
在忏悔中,宋勇对自己不怀感恩之心,不行感恩之事,不知道对组织和人民感恩报德,归纳为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放弃了政治坚守,陷入了精神迷境;二是把手中的权力变成自己谋私的工具,陷入了道德沦丧的危机;三是主动融入庸俗化,陷入了环境危机;四是缺乏对法纪的敬畏之心,陷入了安全困境。
其实,这原因,那原因,不懂得感恩,是最大的诱因。我们都知道,党组织是党员干部成长的摇篮、立身的阶梯、事业的靠山。党员干部的成长进步固然需要个人的努力,但没有党组织的培养,就如同万物失去阳光和土壤,不可能大有作为、大有所为。
特别是一个领导干部,不论职位有多高,能耐有多大,都离不开人民的支持;不论权力有多大,都是人民赋予的。如果对党和人民没有感恩之心,自命清高,就势必会让自己的物欲膨胀,灵魂扭曲,自甘堕落,利用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为所欲为,挖空心思通过不正当手段聚钱敛财,最终背叛党和人民,成为金钱的奴隶,用贪污腐化“回报”党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走上一条身败名裂的不归路。宋勇的教训就在于此。
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宋勇的忏悔之言,足以令我们某些党员干部震惊、猛醒。陈毅元帅在他的《手莫伸》一诗中曾经发出这样的谆谆告诫和诘问:“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所作?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作。”党组织的培养和关心,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使我们的党员干部有了干事创业的平台,更应在感恩中珍惜岗位、恪尽职守,在感恩中振奋精神、永不懈怠。
只有紧绷廉洁之弦,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保持“财贿不以动其心,爵禄不以移其志”的品行,我们才能有条件、有资格、有能力“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用优异的工作业绩报答党的培养、组织的关心、人民的信赖。(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