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 ,四川工伤农民工弟弟专程来到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总工会,代表哥哥将一面旌旗送给该工会,并拜访帮助其哥哥维权的工会干部,以表达他们全家人的感恩之情。
今年36岁的杜永钊是四川省的一名农民工,2010年春天,他来到连云港连岛打工,美丽的海滨,不菲的收入,让他非常满意雇佣的工作。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杜永钊刚一上班,在海滨拆除夹心板房时,一不留神从2楼摔下,致胸部十二爆裂骨折、神经断裂、大小便失禁、双腿粉碎性骨折。当时就觉得全身很痛,失去知觉。包工头派人把他送到解放军第149医院,经诊断杜永钊双腿粉碎性骨折。他从昏迷中醒来后很害怕,要是落下残疾以后该怎么办呢?当时包工头拿出3万元钱给他做了手术,手术后没再交钱就出院了。包工头对他说:“等你伤养好,到时候能干活我给你安排工作。”老实巴交的杜永钊变成残废后,受伤部位经常疼痛难忍,要想继续治疗,他哪有钱呀?让杜永钊没有想到的是,当他的亲属去找包工头时拆除工作已经结束,包工头已不知去向,电话也停机了。找不到包工头,就去找工程公司经理。为了摆脱责任,经理说:“他们从来没有与杜永钊签订雇佣合同,也不知道他在工地打过工,没法给他经济赔偿。”
杜永钊的亲属一听就慌了,包工头跑了,公司又不认帐,那杜永钊的事情就没有人管了?他的爱人乘车时看到路边有个律师事务所,就下车进去咨询,律师表示可以帮他打官司,但需要交2000元代理费。此时,杜永钊和他的亲属连吃饭的钱都快没有了,哪有钱请律师?经过商量后,杜永钊决定让他爱人向当地安监局、人力资源与保障局等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工伤认定,但均因证据不足而被退了回来。面对病痛的折磨和困难,杜永钊有点绝望。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的爱人找到了连云区总工会,工会领导亲自接待了杜永钊的妻子,将他们安顿好后,认真了解了杜永钊的遭遇,连云区总工会主席程春说:“农民工在连云港打工时受伤,工会是农民工的‘娘家’,我们要尽全力为他维权。”就在连云区总工会介入调查之时,他们收到了四川省兴文县总工会《关于请求协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函》,连云区总工会非常重视,迅速向连云港市总工会作了汇报,在连云区委和连云港市总工会的得力支持下,连云区总工会干部在深度调查时发现,杜永钊确实未与工程公司签订雇佣合同,但从该公司发放的工资表上,杜永钊曾领取了上个月的工资,并签了名,而且与杜永钊在一起打工的多名工友,都证明了杜永钊在工地拆除夹心板时受了伤。
随后,杜永钊的妻子代表他向连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免除了杜永钊的全部诉讼费。立案后,连云区总工会为杜永钊申请工伤认定。经委托权威医疗机构为杜永钊作司法鉴定;构成二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超过1年的时限,再申请工伤认定就非常难了。考虑到当事人杜永钊多次找雇佣企业协商未果,连云区总工会在维权过程中持续不间断的查找证据,加上包工头恶意违反规定,致使杜永钊一直未获工伤认定。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司法鉴定结果和当事人不断要求工伤认定的实际情况,法院认定杜永钊属工伤,并依法判处工程公司赔偿杜永钊工伤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多万元。
判决后,工程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于是,连云区总工会作为职工的“娘家”人,主动代表杜永钊向连云区法院提出申请执行。该院迅速派出精兵强将开展执行工作,执行法官释明法理,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力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被执行人员向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
拿到工伤赔偿金的杜永钊回到家乡后,连云区总工会主席程春代表工会专程到四川看望他,并送去5000元慰问金,让他感到无比温暖,为表达他和全家人的感激之情,全家人经过商量后,由其弟弟代表全家千里来到连云港感谢工会和为其维权的恩人。 (朱先明 顾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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