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老人刘玉兰婆婆生前是建设路14号小区居民,自丈夫去世后就独居。老人生前非常节俭,穿着非常朴素,却十分热心慈善,曾经两次到四川省慈善总会捐款。2011年5月9日,刘婆婆立下遗赠书,将毕生节俭省下来的10.3万元储蓄存折,交给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派出所教导员孙琅保管,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在她出现意外或去世后,扣除医药等费用后由派出所代为捐赠给四川省慈善总会。
7月29日,刘婆婆因肝癌入院后不幸去世。10月18日上午,根据老人的遗嘱,孙琅与同事杨军来到我会办公点,在媒体及老人两名继女的见证下,扣除老人生病期间花费的医疗费,将老人存折上剩下的38942元钱全部捐赠,完成了老人的遗愿。我会财务人员现场出据了刘婆婆的捐赠发票和捐赠证书,并交由民警及老人的继女代领。
(省慈善办 沈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