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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15日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
■焦点观察 中国慈善界应当自我反省,透过陈光标式慈善寻找自身的短板,应当大力提升公信力和透明度,应当进一步改进救助机制,提高救助效率 陈光标先生的确可以称得上是近年来中国慈善事业推波助澜的人物,春节前他携5亿多新台币现款开展的台湾感恩之旅,在台海两岸引发一波慈善热潮,尽管毁誉参半,但让更多的国人认识了陈光标,认识了慈善,相溶了两岸的亲情,毕竟是件大好事。 2008年以来,陈光标一直是中国慈善事业聚焦人物。对于陈光标式慈善,近年来引起不同的评论,赞誉的多,批评质疑的也不少。我认为,陈光标式高调慈善对中国慈善事业的推动是无可置疑的,其慈善观对于中国一批积攒了亿万财富,正处于思考散财之道的第一代创业者来说,具有极大的示范效应。改革开放以来,一批创业者积攒了大量财富,但很多人由于那种创富的“原罪”感还在纠结,因此,很难像陈光标这样敢于高调亮相。慈善事业既要做,又要宣传,要让更多的人知晓,形成全社会参与慈善的氛围,时代需要这样敢于站出来的高调慈善家。陈光标敢说敢做,虽高调有作秀之嫌,但他真诚,其引领时代慈善潮流的意义甚至比他捐出来的十多个亿更有价值。 对于一些专家和慈善界人士质疑陈光标式慈善不规范,说他没有公开募集捐款的资质,太过于作秀,直接发钱不尊重受助人的尊严等,我认为这都是一些操作枝节上的瑕疵,不足以否定其积极意义。陈光标式慈善,将捐款直接发放到受助人手中,让媒体监督,减少中间环节,更能体现慈善捐赠的自由本质。按照社会学理论,慈善捐赠属于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与依靠市场竞争、按劳取酬、按资分配的第一次分配,政府征税并提供公共服务的第二次强制分配不同,第三次分配是建立在自愿的前提下,最能体现捐赠方的自由意志,让捐赠方获得快乐。第三次分配是自由的分配,施者自由,受者自愿。陈光标喜欢体验那种将红包和钞票发给受助者时瞬间的快感,这是他作为捐赠方应有的自由和权力,无可厚非。倒是,我们中国的慈善界应从他的行动逻辑里面找到我们的不足和短板:陈光标得到过那么多的慈善荣誉,有过那么多的慈善机构合作经历,还担任着十多个慈善组织的副会长、理事等荣誉职务,为何他最终还是要选择自己亲力亲为做慈善?我们应当自我反省,从陈光标式慈善得到一些警示: 首先,中国的慈善组织应当大力提升公信力和透明度。公开透明,这不是中国慈善的一个新话题,这些年中国慈善组织也一直在倡导公开透明。虽然透明度建设也有了一些进步,一部分优秀的慈善组织已经把它列为机构的生存之本,但是从整体行业看,公信力缺失、透明度差、进步不快,仍然是中国慈善界共同面临的最大挑战。2010年9月,《21世纪经济报道》的题为《中国慈善缺少透明》的采访陈光标报道的一段话比较有代表性:“我之前捐赠也遭遇过不透明的,想想捐钱不知道去了哪里,心里憋得慌难过,于是就是自己做。”作为一名慈善事业工作者,这是一段应让我们业界汗颜的话。近年来,主管慈善事业的民政部门加强了对慈善机构的年检、年审,一些慈善组织也把机构的年检报告、捐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对捐赠方资金使用的通报,但是应当承认,我们做到的离捐赠者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他们还很不满意,因此还需进一步努力改进,做到更透明,更公开,才能全面提升慈善行业的公信力。 其次,中国慈善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救助效率。中国目前影响力比较大的慈善组织大多脱胎于政府部门或党群组织,仍属于有级别和管理系列的事业单位,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依靠现有的政府或社会组织体系实施救助项目,因此层级较多,项目审批流程较繁密,拨款周期较长,手续比较复杂,与陈光标式慈善直接将钱发到受助者手上比起来,效率低得多。有的慈善机构,头年的捐款项目,第二年甚至第三年还没有把钱拨付到受助方。也许,这种依靠组织体系开展的慈善救助,讲究程序,可能会减少差错和风险,但是如果救助效率太低,就难以满足捐赠者对救助效率的需求,这是我们慈善机构的另一块短板。慈善机构不能盛行文牍主义、官僚主义,要改进救助机制,提高救助效率,探索更多有效的救助直通车的模式。 再次,慈善一定要让捐赠方获得快乐。慈善事业属于创意产业,要有不断地创新,要通过精心的设计和策划,让捐赠方获得人生的高峰体验,实现个人的价值。为什么陈光标获得了那么多的奖牌、捐赠证书,授予了那么多的荣誉称号和职位,他仍然不满足跟这些慈善组织来合作?正是因为我们慈善组织的策划和创意满足不了他的需求,发证书、授予荣誉职位、搞捐赠仪式等陈旧的荣誉授予的形式已经让他麻木,已不能打动他了,因此,他要亲自策划、亲自组织慈善活动,要去“秀钱墙”、要去与巴比对话、要跨过台湾海峡去台湾发红包。的确,他的慈善创意极具创新性和传播价值,因此,不断成为媒体的聚焦人物,也将他的慈善理念影响了更多的中国人。 从陈光标式慈善,我们要看到行业潜存的危机,找到中国慈善的不足,我们才能不断发展和进步。(刘选国 公益事业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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