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设计色彩具象性表现,主要指设计者针对客观对象的造型与色彩进行理性分析后,以一种模仿、概括、有序的处理手法,完成最终的画面效果。
具象性表达是绘画最直接的色彩表现方式,从人类发现并能够应用色彩开始,就一直探求用色彩来表现身边的真实世界,这种探索是永恒持续的,至今也是美术学习的基本素养要求和首要目标。虽然在具象表现的绘画中,其造型和色彩与自然对象相似度高,乍一看似对自然对象的单纯描摹和记录,而实际上它是艺术家头脑中的形象。即艺术家通过对生活的解读、亲身感受的经验以及对自然对象的揣摩激发出的高度凝缩又丰富多彩的形象。其创造的过程不仅仅依据对客观对象的感知和记忆,而且融入了艺术家的个人情感,是通过思维反复取舍与抉择加工的过程。
因此我们不能把具象性表达雷同于写实表现,因为具象性表达不是一味的以追求客观对象的造型、色彩为目标,而是充分激发观察者对客观对象的认知。这种认知不仅局限于对客观对象物理属性的挖掘,而且也是从理性解析的角度上对客观对象的认知。这就意味着在色彩具象表现的创作中,设计者在遵循客观对象的物理特征及自然规律时,要更侧重于通过概括、归纳等色彩技法进行一定程度的再创造,因此其具有不可穷尽性的特点。如面对同→客观对象,由于观察者们的客观视觉经验的不同,其最终表达的画面效果不可能相同,即使是同一个人,由于时间,地点不同,理解角度的不同,对同一组客观对象的色彩表达也是不尽相同的。
《干草垛,系列》就是莫奈和寄女白兰在屋后的山坡所绘制的系列画作。画的是夕阳下的干草堆随着光线的变化而产生的不同效果。莫奈出门时,带着十几块画布,晨昏早晚都画这个干草堆,随光线或天气的改变而一块块地换着画。著名的“系列”油画就这样地产生了。他又用同样的方法画了两年鲁昂市哥德式大教堂的正面。了解了色彩具象表现的概念,在具体的训练中,我们就要有意识地以不同的观察角度挖掘客观对象的造型及色彩,在归纳、概括的同时要学会变形和夸张,同时保持整幅画面节奏的一致性。
我们的世界不缺少美,但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色彩具象表现的绘画决定了艺术创作的初始在于寻找“看”的方式,即“发现”的看。在学习过程中,设计者要不断的提炼自身“发现”的能力。综上所述,把客观的色彩具象表现归纳出为以下几种特点。
其一,它具有视觉真实性和客观性。也就是说色彩的具象表现是实实在在的客观对象,看得见摸得着。对客观对象的直接认知基本上基于我们的视觉。因此在训练中更加要强调对客观对象多角度的细微观察,这是色彩具象表现的基本要求。除此之外,还要善于发现不同环境对同一事物的色彩影响。要带着一颗探索的心来认识客观对象,唯有如此才能够从平凡又神秘的大千世界汲取创作的灵感和精髓。
其二,它具有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即色彩具象表现是通过典型的艺术形象和色彩关系的创造来表达艺术家的主观意识和个人感情的。
换而言之,其画面内容不仅仅是对客观对象的单纯描摹。当艺术家面对一组静物时,除了静物本身对视觉神经的作用外,还有艺术家通过视觉使艺术家产生的某种情愫,此时静物不仅仅是单个物品的拼凑,在艺术家的思维中它们具备了一定的联系,或是造型、或是色彩。这种通过视觉传达到大脑最终形成的含有艺术家个人见解的内容,才是其真正要表达的画面内容,也是典型的艺术形象形成的过程。
其三,它具有叙事性或情节性。即具象色彩表现的作品可以像文字和语言一样,蕴含着一种寓意甚至是故事情节。正是因为其具有的这一特征,具象表现的作品才更容易激发现者的共鸣。这也是训练者在创作的过程中要注意的内容,即如何更合理地安排画面内容,来正确传达自己的个人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