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4日电 (记者李丽辉)中央财政近日安排50亿元资金,全部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具体包括京津冀蒙晋鲁6个省份,重点向治理任务重的河北省倾斜。
该项资金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上述地区预期污染物减排量、污染治理投入、PM2.5浓度下降比例3项因素分配。本年度结束后,中央财政将对上述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根据实际考核结果再进行奖励资金清算,突出绩效导向作用。